(中時電子報)
這是婚外情,華頓翻譯社太太也原諒了,要不是如許,是「波折家庭」喔…!我沒有誘姦啊,她跟我在一起兩個月罷了,已經16歲,16歲,16歲,(17歲5個月)沒有姦不姦的問題,是愛愛。我十分困難找到兩個律師了,你們再胡說試看看!羅友志「翻譯」陳星聲明稿以下:華頓翻譯社忍良久了,翻譯公司們一向說我狼師,我不是啊。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不是風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華頓翻譯社與我的家人亦恩此紛擾而身心瀕臨潰逃,但是,此事務已成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華頓翻譯社繼續沈默。
名嘴羅友志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翻譯」點出陳星聲明背後的「機關算盡」翻譯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陳星潛藏多往後,在昨日發出5點聲明,坦承和林交往2個月,但只是婚外情、不是誘姦,而且老婆也選擇原諒。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透露表現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那時與其素未碰面翻譯本人現在回想林蜜斯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歡愉不起來。
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翻譯第四,關於小說,新書揭曉會中她明確示意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各人失望了翻譯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不是自傳。
陳星聲明稿全文:
網友回應羅友志「翻譯」指,陳星應該很恨您啦,這麼簡短幾句就說出陳星潛藏在心中的話翻譯羅友志最後感嘆陳星聲明稿沒有聽到一句,對奕含的對不起。
文章來曆:羅友志fb
列位朋友大師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起首,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華頓翻譯社的家人說聲抱愧,也對關心、存眷這件工作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怙恃透過出書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緣由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怙恃痛失愛女,治喪時代不願再造成對方家族的二次傷害,是以,沒有選擇第一時候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查詢拜訪釐清本相,但形式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頭具名說明,揭橥以下幾點聲明:
第五,本人會合營司法查詢拜訪,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底、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身敗名裂。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蜜斯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齊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蜜斯與本人合照留念。
厥後,林蜜斯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放置的加強指點課,此段時代均僅於講堂上見面,忘我下交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以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華頓翻譯社的太太知悉後選擇諒解,這段關係就劃下停止符。最後,還要感激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空氣下,挺身而出,那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判須建立於實情事實之上的理念,經很多天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進展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號犯社會本錢。如本人是致使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當,讓林蜜斯的靈魂可以或許平靜翻譯再一次感激各人!
本文來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0002231-260402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社